闭环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闭环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闭环管理制度1一、闭环管理方案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二、非必要情况不留陪护;确须陪护者执行一患一陪(病情危重者除外)制度,陪护人员必须是院内护工或家属。陪护固定,如需更换陪护时原有陪床证收回销毁,更换的陪护人员必须详细流调且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申请陪护。
三、护士长遵医嘱、查看绿色健康码、查看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身份证,各项均符合要求开具陪床证并签名盖章。
四、陪护人员必须持陪床证及身份证陪护患者,陪护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坚决杜绝陪床证借给他人,一经发现立即扣押陪床证,并清出医院)。
五、新冠疫情严控期间,坚决杜绝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离开医院,特殊情况确需离开者,科主任、护士长需在“新冠肺炎散点暴发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告知书”上履行双签字程序。
六、新冠疫情严控期间,病区除本病区患者、陪护人员以及医院相关工作人员以外,任何人不得入内。
七、医护人员不得带亲友进入病区,不得在病区接待门诊患者。
八、患者出院时责任护士剪断患者腕带(为患者佩戴腕带松紧适宜,严防脱下借给他人及带出医院)、收回陪床证后,再为其办理出院手续(管床医生配合执行)。
九、无陪护的.患者,由营养食堂负责为患者定餐送餐(定餐人员相对固定,定期核酸检测)。有陪护的由陪护人员去住院大楼8楼取餐。
十、由于限制陪护及探视,责任护士要加强巡视,认真观察病情并满足患者日常所需。如需外出检查确保患者安全。
十一、住院患者或陪护人员入院时需在“新冠肺炎散点暴发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告知书”上签字。
闭环管理制度2为落实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省、市卫健健康管理部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普通病房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人员进一步落实严格管理,现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所有住院病人及固定陪护均需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严格实行一人一陪护,陪人原则上不得更换。
二、所有住院病人及陪人进病区后首先接受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和流行病学调查。如有异常,病人确需住相应专科的收住科内过渡病房,待核酸检测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陪人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有传染性疾病,应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或感染科就诊,严禁陪护病人。
三、陪护经核酸检测、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和流行病学调查无异常,由各病区护士长签发陪护腕带,陪护腕带实行实名制,一个陪护腕带仅限一名陪人使用,陪护人员尽量减少离开病房次数,出入需出示陪护腕带。
四、过渡病房的管理:
①每个病区均须设置至少一间过渡病房;
②需住院治疗待排除新冠肺炎且非疑似新冠肺炎的患者须安置到过渡病房;
③严格按照《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指引》要求做好防护;
④转出标准:根据核酸检测、检查结果排除新冠肺炎后转出。
五、住院病人及陪人每天由护士监测体温。若患者体温≥37.3℃,护士立即报告医生并做好处置;若陪人体温≥37.3℃,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六、住院病人及陪人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勤洗手、不串病房、不聚集闲聊、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得在病房内大声喧哗,保持病房安静整洁。
七、严格病区探视制度,原则上不得探视,根据病情确需探视的,经健康筛查后如实登记相关信息,全程佩戴口罩进入病区。对重症监护病房、母婴病房的`家属,需遵守相应病区特殊规定和要求,新生儿监护病房谢绝家属探视。
八、陪护人员应身体健康、有陪护能力,陪护期间保证自身安全,发生跌倒、疾病等突发特殊事件导致的后果由自己负责。
闭环管理制度31、学校设立专门的隔离室,远离学生活动区。
2、隔离室为临时隔离学生专用房间,外人(其余患者及健康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入内。
3、本室只接待发热患者。
4、保健教师及家长进入隔离室前必须更换外衣,必要时须穿防护服不能穿便服进入隔离室。出来时脱下,摆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5、接待发热患者必须戴口罩进行诊治,诊治结束立刻洗手消毒。
6、隔离室设施与设备由保健教师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丢失。
闭环管理制度4为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感染发生,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在《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基础上,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形成《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可参考执行。
一、总体要求
医疗机构承担着发热患者诊断治疗、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救治、核酸检测以及日常诊疗等多重任务,在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提供关键技术支撑的同时,也面临较高的交叉感染和疫情传播风险。各地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内新冠病毒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按照本技术指南要求,加强政策资金支持保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协调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化感控底线思维,坚守感控底线要求,按照要求配备培训专业性强的感控人员队伍,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主动落实各项感控措施。
二、防控策略
(一)内外同防。实施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基础的感染防控措施,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要检测体温,出示健康(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做好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健康监测,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要及时发现并处置。
(二)医患同防。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均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疾病传播途径做好额外预防措施,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三)人物同防。要做好医患双方人员防护和感染风险预警,对医疗机构内的环境、物品、外来物资等,也要加强风险防控。落实好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措施,加强重点部门环境及重点人群接触后环境的清洁消毒。加强对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四)“三防”融合。“三防”,即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行为管控的“人防”;提升感控技能、优化诊疗流程的“技防”;科学使用消毒灭菌剂、相关设施设备的“器防” ……此处隐藏24227个字……注意个人卫生。
4.5.1.3 不准许隔离人员离开房间和相互探访。
4.5.1.4 原则上不得探视,若必须探视时,应要求探视者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4.5.1.5 客房内配备必要的清洁用具(扫把、抹布等),指导隔离人员自行清洁打扫。
4.5.1.6 应每天早晚为隔离人员测体温 1 次,并询问其健康状况,记录在册。
4.5.1.7 观察期间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当立即转运至属地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4.5.1.8 隔离人员应在隔离房间内单独就餐。
4.5.1.9 不准许隔离人员私自购买来源不明的外卖食品。
4.5.2 工作人员管理
4.5.2.1 工作人员应当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隔离人员保持 1米以上距离。与隔离人员近距离接触,应当佩戴 N95 口罩。所有人员工作后应当注意洗手和消毒。
4.5.2.2 在打扫、清理、布草房间时,应穿工作服,佩戴 N95 口罩,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手套和长袖防水手套。清理后及时洗手和消毒。
5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服务
5.1 生活服务
5.1.1 日常服务
5.1.1.1 应提供隔离人员所用的日常物品(包括布草床品、衣物、洗漱用品、茶具、餐具等)。
5.1.1.2 应根据隔离人员数量配备足够的工勤人员,提供适当的客房服务;做好区域清洁卫生和物品消毒等工作。
5.1.2 餐饮服务
5.1.2.1 应做好隔离人员的日常餐饮保障,集中配送饮食。对外籍穆斯林等有特殊宗教信仰或饮食习惯的人员,应合理解决有关清真餐、素餐等需求。
5.1.2.2 宜体现人文关怀和城市特色,供餐品种宜多样化,可兼顾各种口味,增加具有地方特色的配餐服务。
5.1.2.3 可实行个性外卖订餐的,宜提供附近优质餐馆备选。
5.1.3 清洁卫生服务
5.1.3.1 应定期为隔离房间提供清洁服务,宜每 3~5 天 1 次。
5.1.3.2 隔离人员所用日常物品应相对固定,一客一换、污染时更换,与其他人员物品分开。
5.1.4 物品消毒服务 应做好隔离人员的物品消毒工作。
5.1.5 垃圾处理服务
5.1.5.1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应各放置一个专用加盖垃圾桶,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或垃圾专用袋)。
5.1.5.2 隔离房间内所产生的垃圾及其他物品,用医疗废物包装袋(或垃圾专用袋)装好并扎紧袋口放于房内或门口统一收集,确保无破裂、无渗漏、无垃圾外漏。
5.1.6 信息反馈服务
5.1.6.1 应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应保持服务台 24 小时值守,及时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落实岗位职责,尽力满足合理的特殊生活需求。
5.1.6.2 应注重心理健康管理。应保持电视、网络、电话的畅通,及时解答关于隔离政策的疑问。应结合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根据实际情况,对入境人员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心理辅导。
5.1.7 网购服务 外卖及网购快递到店后必须经工作人员现场开封验视,确认安全后方可送至旅客房间。如不同意开封验视或物品存在潜在危险,工作人员代签收后暂寄存在酒店前台,退房时归还给旅客带走。
5.2 医疗保障服务
5.2.1 医学观察服务 应安排医护人员24小时值守,为隔离观察人员及时提供医疗服务。
5.2.2 心理健康服务
5.2.2.1 应热情和真诚对待每位接受观察的人员,协助其适应隔离环境。
5.2.2.2 应做好思想准备,理解观察人员出现的情绪反应。
5.2.2.3 应运用内部广播、宣传手册、面谈等多种方式,向观察人员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心理健康知识。
5.2.2.4 当观察人员需要帮助的时候,应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5.2.2.5 应协助观察人员联系家属,获得支持。
5.2.2.6 应关心医学观察人员现实需求,完善观察场所的配套设施,缓解观察人员的焦虑情绪。
5.2.2.7 当观察人员出现无助、焦虑、恐惧、抑郁等负性情绪,或者失眠问题,应提供心理评估和心理咨询服务。
5.2.2.8 应监督正在巩固维持治疗的精神疾病观察人员服药。当药物不足时协助提供药物。
5.2.2.9 当观察者出现悲观厌世、烦躁易怒、言行紊乱、明显睡眠问题时,应及时邀请精神科会诊,提供药物和心理危机干预。
5.2.3 精神障碍医疗干预服务
5.2.3.1 应严格按照重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隔离人员的医疗保障和心身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5.2.3.2 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设置医疗保障点,配置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设备。
5.2.3.3 应建立健全集中隔离场所值守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 24 小时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5.2.3.4 应采取定点执勤和按时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各个部位巡查,发现被隔离人员异常时,第一时间按照应急预案和流程办理。
闭环管理制度15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发生院内交叉感染。根据常态化下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及实际情况,现就我院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规定如下:
一、患者入院管理
(一)急诊患者管理
1、急诊发热患者必须经过发热门诊诊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分流到相应科室;期间未能排除新冠肺炎患者在发热门诊留观、经院内会诊、转定点医院等措施进行管理。
2、急诊及重症非发热患者进入病区后入住过渡病房,及时检查新冠肺炎相关指标,排除新冠肺炎后过渡到普通病房。
(二)非急诊患者管理
非急诊患者住院前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待检查结果阴性后入住普通病区。
二、患者及陪护家属管理
1.医院将全面禁止探视。为避免因大量人员聚集到医院而导致不必要的感染风险,除工作人员、患者及一位陪护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院区。
2.来院人员出入医院时请自觉做好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监测,提前准备好“安康码”,扫码进入医院。自觉保持一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3.体温高于37.3C或疑似有流行病学史、境外返乡、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等重点监测人群,请主动到发热门诊进行检测筛查。
4.门诊就诊患者严格执行“一患一诊室”。
5.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根据病情确需陪护者,严格执行“一床一陪护”。陪护人员要求固定,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进行陪护,更换时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请自觉遵守医院相关规定,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避免扎堆。